习题11.1
11.1.1证明:当X是空集或单元素集(即X是退化区间)时引理11.1.4是平凡的.
我们进一步考虑X至少含有两个元素的情形:如果X是有界区间,由定义9.1.1和定义9.1.22知X的左端点a和右端点b均为实数,再由X至少含有两个元素知,类似于例11.1.3的论证我们知其是连通的,综上X是有界连通集,即
. 如果X是有界连通的,进而我们知道
. 我们假设存在
使得
,进而有
,故
不是X的上界和下界. 由于
不是X的下界,进而存在
使得
;同理由于
不是X的上界知存在
使得
. 综合起来就是存在
使得
. 而我们知道X是连通的,这说明
,即
,这个矛盾说明假设不成立,即对任意
有
,即
. 而对任何
显然有
. 综上,X至少有开区间
这么大,至多有闭区间
这么大. 而两个区间的区别仅在于是否包含
这两个端点,故X是区间的形式,故X是有界区间.
综上命题得证.
11.1.2证明:由于I为有界集且,进而有
,即
,故
也是以I的界为界的有界集合. 已知I、J均为连通集,进而对任意
,如果
,我们就有
且
且
,进而有
且
,进而有
. 综上
也为连通集. 所以
为有界连通集,由引理11.1.4知
为有界区间.
11.1.3证明:设是形如
或
的有界区间,其中
. 设
是I的一个分法. 设实数c有
.
大假设:对一切自然数有
不是形如
或
的区间.
小假设:存在自然数使得
.
论证:由于且
,进而我们有
,结合小假设知
,进而
非空,于是
为非空有界区间,于是其上确界b确为其右端点的值,但这与我们的大假设相矛盾,故在承认大假设的前提下小假设不成立,即如果大假设成立则有对一切自然数
有
. 进而有
. 而我们有
,故
. 这与
相矛盾,故大假设不成立. 综上命题得证.
11.1.4证明:. 由于
为有限集,则对一切
有
为有限集. 由于
为有限集,故有限集的有限并
(归纳法易证)仍为有限集,即
为有限集.
对一切,由推论11.1.6知p为有界区间,并且易知
.
对一切,由于
为I分法知恰存在一个
使
;同理知恰存在一个
使
,故有
. 假设仍存在
使
,进而有
,由一个分法中的元素互不相交我们知必有
且
. 故恰存在一个
使
.
综上,由定义11.1.10知为I的一个分法.
由定义11.1.4显然知为比
和
都更细的分法.
文内补充
1.定义11.1.1与章节8.2的博文中对实数集的连通集定义有些许区别. 对于无限实数集两者相容. 对于有限实数集:前者认为空集和单点集是连通的,后者则不然;其余至少有两个元素的有限实数集两者均认为不连通.
2.例11.1.3中的“为什么?”.
显然.
3.引理11.1.4的(b)“X是有界区间”改成“X可以写成有界区间形式”更好.
4.定义11.1.8的另一个等价的表述是:设I是有界区间,当时
;否则
.
5.定义11.1.10:设I是有界区间. 集合是I的一个分法要求其满足三点——1.
为有限集;2.
的元素均为I的子集并且均为区间;3.对任意
恰存在一个
使得
.
并且我们容易验证有.
6.定理11.1.13证明中的“为什么?”.
第一个为什么:若I非空,则分法非空.
第二个为什么:显然.
第三个为什么:显然.
第四个为什么:我们容易从分法要求的三点逐一验证.
7.例11.1.15中的“为什么?”.
第一个为什么:显然.
第二个为什么:显然.
第三个为什么:归谬法或构造性证明.
8.例11.1.17中的“为什么?”.
显然.
9.证明一个小命题:设I、J均为有界区间,并且仍为区间并且
. 那么我们有
.(这个命题是定理11.1.3的证明中
的总结)
证明:当I或J为空集时结论显然成立. 故考虑两集合均非空的情形. 我们假设,进而有
,我们任取一个
和
,于是我们有
,进而
. 由于
仍为有界区间并且
并且
,由引理11.1.4和定义11.1.1我们知道有
,进而
,于是有
或者
,但这个陈述由
知为假,这个矛盾说明假设不成立,进而得到
. 同理我们可证
.
进而我们可以假设有并且
. 于是我们发现有
,进而区间
非空,我们任取一个元素
,进而有
,进而有
和
,由于I、J均为区间故有
且
(因为非空区间的确界即为其端点值),进而
,这与
相矛盾,说明我们的假设不成立,再结合第一段的论证我们知有
或
. 进而由
、
这两个等式可以分别推得“
且
”和“
且
”,但无论何种情形我们有
. 这就完成了证明.
我们还容易证明:1.如果是I的分法,并且
是某
的分法,那么有
是比
更细的分法.
2.如果是I的分法并且
基数不小于2,那么对任意
,总存在
使得
是区间. 这个命题很直观显然,但证明还是有点繁琐的,留给读者自证了:). ————-在命题“设
是单调的以正实数M>0为界的连续函数,其中定义域I是非空有界区间. 我们来证明:对任意I的分法
有
.”中的小命题1.和小命题3.证明后,这个结论是显然的,详细请点链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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